王利明的民法学和王泽鉴的著作之间有冲突吗?
原则性的冲突没有。 话又说回来,在华人世界的民法学理论中,如果与王泽鉴先生的观点有着原则性的冲突或者有很多冲突,那冲突者基本就没有入民法的门了。王泽鉴先生著作等身(记住,全部是独著,不像大陆法律学匠,一群人写一本书),其思维缜密,知识广大。 在华人世界能够望其项背者,唯史尚宽一人耳!中国大陆的民法理论,全部是对王泽鉴先生观点的注脚与简化汉语的直白表述。
王利民和魏振瀛的民法教材,哪个更适合法学本科生呢?
魏老是当下中国民法的老前辈,当时负责起草《民法通则》的“民法四老”之一,做的工作很多都是开创性的,王利明属于他的后辈,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在民法典的颁布指日可待之际,王利明教授的工作是前无古人,后也不一定有来者的。就本科阶段而言,魏老的教材更合适教材本身就是给学生学习用的本科阶段是法学的入门阶段,我购买阅读过四本面向本科生的民法教材,魏老的条理清晰、内容详实、王利明教授的书其实也完全够用 观点及论述都很精彩 但是所谓入门、所谓基础,还是魏老的更合适。
大一法学下学期,学院订的法学教材全是马工程,有没有其他法学教材推荐?
“马工程”的教材并不是落后,而是不同的视点观察法律问题有人认为,“马工程”的教材理论已经落后,事实上并非如此。“马工程”的法学教材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立场阐明法律问题,但得出的结论与与所谓“大神”推荐教材的结论大体一致。作者认为,真正掌握了“马工程”教材的基本理论,对西方的教材或者国内的名著吸收更为有利。
作者是典型的“马工程”的教材学习者,也是“名著”的学习者,更是法律职业考试辅导用书研究者。法律职业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已经对“马工程”的教材与“名著”进行了融合,并有所取舍,例如,刑法、民法等。作者认为,以法律职业考试辅导用书作为参考是比较适宜。一方面,既掌握了“马工程”的教材基本理论,又为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备;另一方面,还接触了“名著”的相关理论。
所谓的“名著”是基于版权的需要,对不同的问题用不同的方法表述出来,与“马工程”没有本质区别。例如,“三大本”与案例辅导用书(“二大本)的理论表述又不一样,其理由是版权的需要,而作为考生仅需要掌握一个方面的表述即可。同样的道理,“名著”的基本概念也需要与“马工程”表述有所区别,表述“新颖”并不等于掌握了概念的含义。
就应用法学而言,作者的建议完全可以“三大本”以及所附的法律、司法解释为参考根据;就理论法学而言,需要适当的教参“名著”。作者坦言,就大部分法学院的学生而言,应当以应用法学为主,通过法学谋生资格考试最为重要。所谓的参考“三大本”其含义为掌握“三大本”的考试内容的规范表述与“马工程”的教材之间的差异,并以“三大本”的规范表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