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和分管是主要领导和副手分工的一种表现。
主管和分管是主要领导和副职分工的一种表述方式。主管,顾名思义就是主要管理。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全盘工作,没有那么多精力把全部工作都抓在手里,于是按惯例会挑出一些重点工作或部门亲自抓,其他的分块切割放权给副职分别管理,即分管,以达到统筹全局、抓住重点、照顾一般的目的,实现行政效能最大化。
比如一个市的市长,在 其职责里一般都会注明“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负责后面的财政、人社、审计三项工作就是市长亲自抓、主要抓的工作,所以其后面一般都会跟上一句话“主管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这些部门就是市长主管的。其他的工作就由副职分管,比如常务副市长一般会注明负责发改、财政、审计、外事等,后面则跟着”分管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市外事办等”,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一般会注明负责文化、旅游、宣传等,后面跟着“分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等”。
细心的人可能发现了,市长不分管财政和审计,但是常务副市长怎么也分管财政和审计呢?由此可见,财务和审计的工作非常重要。市长要亲自过问一般事务,具体细节还是需要一个副手来梳理。所以分配给常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向市长汇报。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分管领导分管某项工作,但不是分管领导,所以和主要领导没有关系。其实这些工作还是主要领导,只是为了工作方便,由副职来管理。